
10月20日,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國家級綠色工廠及綠色工業園區推薦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確,本年度推薦工作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滿足《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要求的企業或園區按照自愿的原則,對照新的評價要求(相關指標要求見《綠色工廠推薦通知》附件1、2)進行自評價。
近三年有以下情況的不得推薦:
(一)未正常經營生產的;
(二)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
(三)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
(四)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
(五)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
詳情如下:
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國家級綠色工廠及綠色工業園區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長白山管委會經發局,梅河口市工信局,有關企業:
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綠色工廠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5﹞390號)(簡稱《綠色工廠推薦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就做好2025年度綠色工廠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本年度推薦工作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滿足《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要求的企業或園區按照自愿的原則,對照新的評價要求(相關指標要求見《綠色工廠推薦通知》附件1、2)進行自評價。各市(州)工信局要按照“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遴選并填寫推薦匯總表(附件2)。近三年有以下情況的不得推薦:
(一)未正常經營生產的;
(二)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
(三)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
(四)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
(五)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
二、具體要求
(一)新申報國家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
市(州)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企業、園區登錄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簡稱管理平臺),如實自主填報申報表完成自評價,并按要求提供有關佐證材料,管理平臺提供申報政策解讀和填報說明視頻,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評價報告。
為進一步突出節能降碳導向,鞏固提升產業綠色競爭力,本年度綠色工廠重點支持53個重點行業的企業(具體行業見《綠色工廠推薦通知》附件3)。屬于重點行業的企業登錄管理平臺按照相應行業要求進行自評價,不屬于重點行業的企業登錄管理平臺依據通則進行自評價。
(二)現有國家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
市(州)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現有國家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登錄管理平臺,對照新的評價要求開展自評價對標,并按要求提供有關佐證材料。得分連續三年處于后5%的,將從現有名單中移出,實現有進有出。
三、工作要求
各市(州)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對企業或園區的各項評價指標數據和佐證材料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把關,確保推薦質量,于2025年11月3日前組織企業按管理平臺要求填報,并將正式推薦文件和開展對標情況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處)。
我廳將對推薦名單進行審核,優中選優。如發現新申報和現有企業、園區存在數據或材料造假,將根據《辦法》將企業、園區從名單中移出,并禁止三年內再次申報。
聯系方式: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處 0431-87079620
附件:1.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綠色工廠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5﹞390號)
2.各市(州)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匯總表

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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