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財政廳發布關于停止全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補貼政策的通知。文件明確,為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助力新能源汽車產業起步發展,我省出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補貼政策。政策實施以來,取得了階段性顯著成效:全省充電基礎設施網絡覆蓋范圍持續擴大,重點區域、重點路段布局不斷優化,有效解決了新能源汽車用戶“里程焦慮”問題,對提升我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推動綠色低碳出行發揮了重要支撐作用。
當前,我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實現大幅增長,充電基礎設施市場供給體系逐步完善。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要求,服務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按照省政府指示精神,停止執行我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補貼政策。
詳情如下:
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停止全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補貼政策的通知
吉能儲能聯〔2025〕246號
各市(州)發改委(能源局)、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經發局、財政局,梅河口市發改局、財政局:
為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助力新能源汽車產業起步發展,我省出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補貼政策。政策實施以來,取得了階段性顯著成效:全省充電基礎設施網絡覆蓋范圍持續擴大,重點區域、重點路段布局不斷優化,有效解決了新能源汽車用戶“里程焦慮”問題,對提升我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推動綠色低碳出行發揮了重要支撐作用。
當前,我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實現大幅增長,充電基礎設施市場供給體系逐步完善。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要求,服務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按照省政府指示精神,停止執行我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補貼政策。補貼政策作為產業培育期的階段性舉措,其歷史使命已完成,適時退出是推動產業從“政策驅動”向“市場驅動”轉型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競爭的重要舉措。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產業市場化的必要性,積極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為確保政策平穩過渡,保障相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政策停止執行時間。全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補貼政策將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停止執行,此后(含當日)建成投運的充電站項目將不再給予省級財政補貼。
二、補貼資金清算安排。2025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政策規定建成投運(投運時間以省平臺出具的符合性報告時間為準)并符合補助條件的項目,仍具備補貼申報資格。具體申報時間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三、后續工作要求。各地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工作,及時回應市場關切,確保政策調整平穩有序;要鼓勵企業轉變發展理念,以市場化思維優化運營模式,提升服務競爭力。
特此通知。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財政廳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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