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嘉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浙江海港嘉興港務有限公司、浙江氫能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與海鹽某公司進行了碳普惠核證減排量交易,后者通過購買300噸二氧化碳的核證減排量用于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這是嘉興港區通過交易氫能車輛碳普惠核證減排量替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首次探索,也是全國氫能領域首單碳普惠核證減排量交易用于生態補償的成功案例,對碳交易持續賦能氫能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嘉興港區聚焦化工、交通和氫能新能源等領域,積極響應國家“雙碳”戰略目標,結合全市綠色低碳發展要求,率先在嘉興港口碼頭投入運營100輛49噸氫能重卡,年碳減排量達800余噸。為有序開發碳普惠項目,深入挖掘氫能車輛運營的碳普惠價值,主動引導市場主體參與碳市場,將減排量轉化為碳資產,突破傳統碳交易模式,打通“以碳補償”路徑,既為企業履行環保責任提供新選項,又拓寬了減排量的應用場景。

此次碳普惠交易是“生態賠償+碳中和”的典型案例,更是氫能產業助力“雙碳”目標實現的有力行動與實踐,對于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標志著嘉興港區在探索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道路上邁出了關鍵一步,為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架起了一座新的橋梁。

下一步港區將以此次交易為契機,在嘉興港碼頭已投放運營的100輛氫能重卡車輛的基礎上,以全市已接入氫能產業大數據平臺的522輛氫能車輛,年碳減排量達10000余噸為抓手,不斷探索碳普惠減排量多元化消納渠道,為氫能產業集聚區開展碳排放交易用于生態補償的先行先試提供“港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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